5月7日,陜西省人民政府舉行政策例行吹風會,會議對《陜西省地震預警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進行了深入解讀。陜西省地震局副局長王彩云,省司法廳立法三處副處長蔡軍,西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、副教授代水平以及省地震監(jiān)測中心、預報中心專家出席介紹《辦法》有關情況,并答記者問。
陜西省地震局相關專家介紹,地震預警是在地震發(fā)生后,根據觀測到的地震波初期信息,快速估計地震參數并預測對周邊地區(qū)的影響,搶在破壞性地震波到達之前,發(fā)布地震動強度和到達時間的預警信息。
政策吹風會介紹,《辦法》于2018年11月12日經省政府第17次常務會審議通過,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我省是全國第五個完成地震預警立法工作的省份。《辦法》重點對地震預警系統(tǒng)的規(guī)劃建設、運行管理、地震預警信息的發(fā)布與響應、應急處置、保障措施等方面進行了規(guī)范,明確了政府、部門、組織和個人的法律責任,為建立分工合理、職責清晰的地震預警管理體系提供了有力的依據。針對地震預警信息的發(fā)布,《辦法》特別強調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會發(fā)布地震預警信息,擅自發(fā)布地震預警信息的,將依法追究責任。
據悉,陜西省地震預警項目于2018年7月正式啟動建設,2022年試運行并實現設計目標。項目建成實施后,將在全省范圍內提供分鐘級地震烈度速報和重點預警區(qū)秒級地震預警服務,能夠爭取到寶貴的時間,為公眾逃生避險、重大工程緊急處置提供信息服務,有效減少地震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