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這次地震,明《隆慶實錄》卷十九記作:“隆慶二年四月乙酉(初六)(1568.5.2),陜西鳳翔、平?jīng)觥⑽靼病c陽等府,地震千里,傾城堡,傷人畜甚眾。卷二一中記作:“二年六月己丑(1568.7.5),以陜西地震,命巡撫都御史張祉祭告西岳華山”。王圻《續(xù)文獻通考》卷二二一中記作:“四月地震如雷,塵灰蔽天,垣屋欹側。涇陽、咸陽、高陵城無完壁,人畜深傷甚多”。《隆慶實錄》并有賑恤記載:“二年六月辛卯禮科給事中何起鳴奏西安郡縣地震經(jīng)月,壓傷人甚眾。乞賜賑恤。戶部奏以本省織造羨余銀八千八百三十兩,并預備倉糧相兼賑濟”。
1960年版的《中國地震目錄》把這次地震定為明隆慶二年四月十九日(1568.5.15),霞級6(1/2)級,震中烈度Ⅷ+,震中為陜西涇陽(34.6°N,108.8°E),極震區(qū)為咸陽、高陵、涇陽。并記載了高烈度區(qū)的破壞情況:“灞橋、柳巷、回軍、永樂等村鎮(zhèn)倒塌如平地,臨潼城垣房屋倒塌,人多壓傷;渭南廬舍幾傾”。
1983年版的《中國地震目錄》將這次地震震級定為6(3/4)級;震中烈度Ⅸ度;震中為陜西西安東北(34.4°N,109.0°E)。
1973年丁韞玉、李博把這次地震作為汾渭強震帶6(3/4)級地震遷移中第一次遷移的終結地震。l980年李欽祖認為這次地震的等震線長軸方位為285°,雷姚琪等認為:1568年1月藍田5級地震與1568年4月臨潼5(1/2)級地震為1568年西安東北地震的直接前震。并提出“興平震情并不亞于臨潼,至少高烈度區(qū)應包括興平”。